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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头小说网 -> 都市言情 -> 银色追击

正文 第七十章 恶魔掏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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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宁市,南城区看守所。

    白宏遥把点燃的香烟,递进铁栅栏, “十几年没见了,那天接到你的电话,我还挺意外的。”

    吴保国接过烟,贪婪的吸了一口,隔了几天才抽上这一口,这让他的脑子有些晕乎乎的。他睁开眼看着白宏遥问道:“十几年没见,再次碰面却在看守所了,是不是更意外?”

    白宏遥点了点头,“确实让人意外,没想到你的体力还是这么好,居然用拳头把人生生打死,如果我再晚知道几天,估计你已经进监狱了。”

    吴保国冷笑摇头,又自顾自抽了口烟,然后小心翼翼的把烟吐了出来,生怕吐烟的速度快了,自己再也尝不到烟草的味道。

    吐烟的过程太久,让他的嘴唇都有些微微的颤抖,肺叶的烟都逼空以后,他才抬起眼睛说道:“不是我干的。”

    白宏遥见他眼神坚定,于是低头翻了翻卷宗,“钥匙上的指纹,监控拍下的视频,周围的人证,没有一件对你有利。”

    “杀人工具呢?”吴保国小心翼翼的把烟头捏灭,随口问道?

    “杀人工具?从尸斑来看,你有捂死对方的意图,可是验尸报告显示,人在被你捂死之前,喉管已经破裂,造成了呼吸道堵塞,即使你不捂他的口鼻,他也会窒息死亡。所以说死者是被你活生生用拳头打死的。”

    吴保国一边听着,一边把半支香烟握在了手心里,“我听说小王浑身是伤?你推测他被人打了多久?”

    白宏遥脸上的皮肉跳了跳,瞪着对方说道:“根据伤痕鉴定,刑侦人员做过模拟,你最起码毒打了他半个小时。”

    吴保国闻言叹了口气,抬起两只被锁链束缚的双手,“小王被人打死的时候,我正在家里喝酒,喝多了就趴在餐桌上睡着了。我儿子做完作业,用水彩笔在我十个手指头上画了笑脸,他还拍了视频发在某音上面。你觉得用拳头揍了别人半小时,会不会发红发胀又或者破皮流血呢?”

    白宏遥听完,又低头翻了翻案卷,“你在之前的几次审讯中,好像都没提过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多直接证据指向我,换作我来办案,也觉得自己就是凶手无疑。你是老刑侦了,不至于像我们一样肉眼凡胎,所以我就等着你过来替我申冤呐,老领导!”吴保国苦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白宏遥转头给身后的吴双递了个眼色,吴双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,交给了一旁监视的警员,那名警员看过之后,对栅栏里面站在吴保国身后的警员说了几句,然后两人分别退了出去。

    吴双重新站回白宏遥的身后,见他二人还是没说话,也就识趣的退了出去。

    白宏遥站起身,又点了支香烟,递进了栅栏,“你在南城区干了十几年片警,怎么就没想过联系我?是怕我把你调回来吗?”

    吴保国点了点头:“怕!如果不是因为小王,我也不会打你电话,更不想和异人有任何一丝的牵扯,包括规划局。”

    白宏遥盯着吴保国的眼睛问道:“你究竟在怕什么?你和吴铮当年在局里被戏称为「吴影」和「吴踪」,寻踪索迹、拿人探案你们从来不落人后。虽然当年事发以后我被调职,可我查阅过你当时的笔录,吴铮真的是被人一嗓子吼死的吗?究竟是什么让你害怕成这样?”

    勾起回忆的吴保国神色显得有些呆滞,鼻子里缓缓蔓延出烟雾。

    时间倒回十几年前,他和吴铮结束外地的任务刚刚回到宁市,却见到规划局总部已经乱作一团,死伤无数。

    他二人来不及休息整顿,临危受命,带队追查杀人犯阿秀的下落。

    他们俩因为白宏远的关系和阿秀也是相熟的,只是后来阿秀被科研组困在了地下的神琉罩里,就再也没见过面。

    此时听说阿秀杀了那么多人,作为警察他们必须要把杀人犯阿秀缉拿归案,即使抓不住人,也要摸清对方落脚的位置。

    寻着阿秀进山的轨迹,一队调查组的干警钻进了保护区的密林。

    因为阿秀有异能傍身,在林间跳转腾挪,留下的足迹并不多。

    经过商议以后,小队散开了队形,两人一组的开始搜查。

    在一处空地上他们俩找到了一双孤零零的脚印,吴保国四下看了看,对着吴铮感叹道:“这阿秀只怕是会飞啊!”

    吴铮仔细查探过脚印才说道:“你看她隔出几十米就有一个脚印,就算会飞也飞不远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阿秀挺可怜的,莫名其妙的被困,稀里糊涂的杀人,她这回发狂算是把自己毁了。”吴保国扼腕叹息道。

    “她的遭遇我也很同情,可我们是警察,既然她现在杀了人,在我们眼里她就是个杀人犯,该怎么审判就交给法律吧!”吴铮平静的说着,一路往前追去。

    他二人猜测阿秀会往宁市西南边的老家逃窜,于是分散左右,隔着几十米沿途搜查,途中零星出现的踪迹也证实了他们的猜测。

    于是二人加快脚步,一直追到了第二天中午。

    在一处密林里,吴保国发现了远处的阿秀,他连忙俯下身给吴铮做了个手势。

    穿着一袭白衣的阿秀像是失去了方向,呆立在树下,抬头四面环顾,像在辨别方位。

    太阳避开浓云,一束光线透过树叶的间隙,打在了阿秀的身上。

    她肤色惨白,长发散乱,胸前的白衣挂着一抹鲜红的血迹。

    她抬手遮着眼睛,看着太阳辨别着方位,低下头就要往远处跑去。

    吴铮忽然从树后闪出身形,端着手枪喝道:“不许动!妳已经被我们包围了,赶紧投降,不要负隅顽抗!”

    阿秀一脸木然的看了吴铮一眼,抬脚继续往远处跑去,压根不理会吴铮的鸣枪示警。

    不等吴保国出声阻止,只见吴铮压下手腕就朝着白衣女人连开了两枪。

    就在此时,吴铮身前凭空出现一个身影,两颗子弹尽皆射在那人的胸膛。

    来人蓬头垢面,衣衫褴褛,邋遢的脸面完全看不清面容岁数,只有一双血红的眼睛,宛若恶魔现世。

    那人胸口的血洞迅速愈合,蓬头垢面的脑袋往前一伸,张嘴对着吴镇怒吼了一声:“滚!”

    声如炸雷,山谷震颤,肉眼可见的声浪,一圈圈喷向吴铮脑袋。

    吴保国想掏枪,却举不起手,想迈步却抬不起腿,如同背负千斤重担,骨架被压的弯向地面,此时又被那声浪波及,两眼一黑昏了过去。

    等他悠悠醒转,全身酸痛难当,脑海里依旧嗡嗡作响像要裂开。

    他用双手压了压耳朵,才止住嗡鸣,顾不得起身,连滚带爬的来到吴铮的身前,只见他七窍流血,双目紧闭。

    搂着他的脑袋却是怎么都唤不醒了。

    拼命的摇了摇他的身子,却听到了他脑子里有水晃荡的声音……

    叙述着当日那一幕幕场景,吴保国还是忍不住身子发冷。

    白宏遥听完也觉得不可思议,追查了这么久的异人,整个国安局都没有过那个红眼异人的丝毫信息,想来必定是个城府极深的,可他当年为什么要现身救阿秀脱困呢?

    “以你的回忆,知道他用的什么异能吗?”白宏遥问道。

    吴保国从回忆里拉回思绪说道:  “我不知道,只觉得他像个远古恶魔,并不是简简单单一句异能可以概括的。”

    白宏遥有意平复他的心绪问道:“恶魔?几个脑袋,几只手,几双眼睛,几张嘴啊?”

    吴保国抬起耷拉的眼皮,看着白宏遥说道:“不,真正的恶魔,是在他出现的那一刻,我就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人拽住了,五脏六腑都要被生生拖入地底。我见过杀人犯,见过恶徒,也不害怕死亡。但我害怕那一刻的感受,不是思想上的害怕,是物理上的切身感受,我身体里的每一个器官都告诉我,要被吞噬进地狱了。你能明白吗?”

    白宏遥听他这般细致的描述,也不得不认同他的观点。因为那种感受他完全可以想象,想象着有人抓握住你的心脏,你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会告诉你什么叫害怕。

    沉默半晌。

    白宏遥问道:“对于你自己的案子,还有什么疑点。”

    “疑点?”吴保国转回思绪,“有很多!现在在别人眼里,我已经是个证据确凿的杀人犯,他们根本不会在乎我提出的疑点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,他看着白宏遥继续说道:“但是我相信你,也只有你能帮我。”

    白宏遥郑重的点了点头,“你先说说看,还有哪些疑点。”

    “我先说说王鲍勇,他是我的徒弟,平时的生活习惯和家庭状况我也比较熟悉。

    他去了规划局以后,他父母打电话到临江派出所,说联系不上儿子。

    我心底就泛起了不好的预感,所以才打电话给你,探听王鲍勇的消息。

    当我在医院见到他的那一刻,总觉得很陌生,感觉上他并不是我认识的王鲍勇,但是神态特征却又没有一丝偏差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白宏遥皱了皱眉,“感觉可做不了证据,他有没有什么实际的破绽?”

    “有!

    王鲍勇从来不抽烟,

    但是在我车上,他抽了,动作很老练。

    他家的露台,物业是允许改建的,他以前和我提过。

    可当我故意问他的时候,

    他却回答的支支吾吾,完全不知道物业的情况。

    清明节后,他母亲给他手工炒制了几斤茶叶,

    他当时就给我送了两斤,

    可当我套话问他,故意说她母亲在谷雨后炒制了茶叶,还答应请我喝茶,

    王鲍勇居然含糊的认下了。

    ”

    “既然这么多疑点,你怎么没着手调查?”白宏遥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想去他家再试探试探,他却说钥匙落在规划局。我当时不想逼得太急,只是回所里查看了治安监控,确定他当时去了规划局。结果我的这个举动,现在被当成了监视王鲍勇,伺机行凶的证据。”

    白宏遥梳理着吴保国给的信息,又问道:“那你觉得现在应该怎么查?”

    “从监控着手!我当天回家以后,再次出现的「吴保国」从哪里出现,又在哪里消失。虽说未必能查探仔细,但最起码能知道他的活动轨迹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怀疑有人假扮你?”

    吴保国眼中闪现一丝金光,神情凝重的说道:“不!应该是异人变幻成了我的模样!”

    白宏遥沉思着点了点头,“王鲍勇的活动轨迹也要重新摸排清楚。既然和异人有关,那你这个案子我就有了插手的权利。”

    两人商议了良久,超过了看守所的探视时间,也逾越了看守所不能交流案情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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