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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头小说网 -> 科幻小说 -> 医冠禽兽

正文 第42章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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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.

    .

    休斯顿下午4点,香港时间凌晨两点。

    夜阑人静的公寓内响起刺耳的电话铃声,听到熟悉的旋律,沈牧梵霍地睁开眼,迅速抓起床头的手机,牧笙

    哥,不好意思,这么晚还打扰你。电话一接通,沈牧笙忙不迭道歉。

    没事。沈牧梵翻身坐起来,声音已恢复如常,你找我有事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跟他关系虽好,但平时联系并不多,这么晚来电一定是有急事。

    电话那头默了片刻,才传来沈牧笙的话,哥,你跟唐糖有联系吗

    沈牧梵挑眉,为什么问这个

    也没什么,就是沈牧笙迟疑道,刚才她打电话给dag pang,说想提前回来做检查,我担心她是不是

    沈牧梵闭上眼,屈指压了压发胀的眉骨,应该不是你担心的,我上周刚见过她,她人在香港。

    她怎么会在香港沈牧笙小心试探,是来找你吗

    不是,她是过来交流的,另外沈牧梵顿了顿,她有男朋友了。

    什么电话那头的沈牧笙从椅子上弹起来,激动地喊道,她怎么能有男朋友

    沈牧梵淡淡一笑,你这话问得倒是有意思,她怎么就不能有男朋友了

    兄长淡然的态度让沈牧笙顿时有种皇上不急太监急的感觉,不过转念一想,又松了口气,这样也好,免得你一直守着她。

    谁告诉你我在守着她。沈牧梵好笑地问。

    这还要人告诉是个人都看得出来。沈牧笙没好气地回嘴。

    沈牧梵捏了捏鼻梁,低不可闻地叹口气,可惜,最该明白的人一直糊涂。

    他低沉的嗓音潺潺在耳边响起,是从未有过的低落,让沈牧笙愣得说不出话来。记忆里,这个大他5岁的哥哥就像一尊百炼成圣的金刚佛,喜怒不形于色,更不会让人窥见软弱。

    时隔多年,沈牧笙仍然记得他们兄弟初次见面的情形,那是一个冬天,父亲把一个又瘦又黑的男孩领进沈家,介绍道:牧笙,这是哥哥。

    正在拼玩具车的沈牧笙抬起头,仔细打量着面前瘦巴巴的男孩,没来由地就产生了亲切感,也把母亲之前的交待抛之脑后,脱口就亲热地叫起哥哥。

    话音刚落,耳旁便响起杯子摔在地板上的碎裂声,随即而至的还有母亲重重的巴掌,你个蠢货,叫谁哥哥呢我给你生过哥哥吗

    沈牧笙捂着发烫的脸,委屈地望着怒火冲天的母亲,是爸爸

    他让你叫你就叫母亲扬手又是一巴掌,路边捡来的野种,也配让你叫哥哥

    叶庆慈,你有什么冲我来,拿孩子撒什么火父亲一把扯开母亲,撂下话,不管你承认也好,不承认也罢,牧梵都是我沈长青的儿子,以后沈家就是他们兄弟两的。

    你想把家业也分给他叶庆慈压抑着怒气,额上青筋尽显,做你的春秋大白梦吧,我这个沈太太不同意,他休想拿到一分钱。

    沈木青愠怒地瞪着妻子,忽而冷哼,沈太太呵呵,当初要不是你爸拿枪硬逼我娶你,今天坐在沈太太位置的就是牧梵他妈。

    你提起当年的事,叶庆慈无言以对,只能狠狠地咬牙,哪有怎样自古成王败寇,我才是你明媒正娶的沈太太,而那个狐狸死也别想入沈家族谱,她生的儿子一辈子都是野种。

    可我最爱的女人永远是她。

    沈长青叶庆慈扑上去,哭骂道,你个王八蛋,终于把心里话说出来了。

    经年之后,沈牧笙早已模糊了在这场争吵中,母亲和父亲到底谁取得了最后的胜利,可沈牧梵的表情永远印刻在他的脑海里,抹之不去。

    那是哪个年龄不该有的老成、冷漠,还有隐隐的狠戾,让人觉得他在仇恨鄙视这豪华别墅里的一切,当然也包括自己这个弟弟。

    而事实也是如此,16岁成年礼后,沈牧梵便搬出沈家,再回来,竟是为了帮他们孤儿寡母从豺狼虎豹嘴里抢回家业。那一年,他29岁,是华尔街最年轻的银行家,可为了让天真的弟弟徜徉于医学海洋,他毅然接手沈家所有生意,周旋于堂兄叔弟之间,通过5年的时间,把沈家成功漂白,让母亲可以在瑞士安享晚年,让自己可以无忧无虑地完成职业梦想。

    在沈牧笙眼里,沈牧梵是神一样的存在,被枪抵着太阳仍能不紧不慢地抽出一雪茄,然后在擦火柴的电光火石间,已反手擒住对方,动作狠戾决绝,让人不寒而栗。

    这就是沈牧梵,笑能藏刀,不笑能让人买刀切腹。

    可惜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,他再铮铮铁骨,遇到爱的人,也化成了绕指柔。

    想到他为唐糖付出的一切,沈牧笙惆怅地喟叹,哥,再找个合适的人吧。

    沈牧梵握电话的手紧了紧,眼里有深沉光芒掠过,唐糖什么时候回来检查

    他避而不答的态度,让沈牧笙终于明白了颜子衿说过的那句话,对她而言,唐糖不仅是爱,还是执念。

    长舒口气,沈牧笙回答,dag pang安排她下月10号来。

    沈牧梵嗯了声,两人又聊了几句,才结束通话。

    挂掉电话,沈牧梵阖上眼,靠在床头,静默半晌,才拿起手机按下一串号码,替我把下月8号以后的行程全部取消。另外,再给我定一张7号飞休斯顿的机票。

    清晨,唐糖在腰酸背痛中醒来,身边却没有宋博彦的身影,吓得她一个激灵弹起来。

    伸手枕头,已经冷了,看样子已经走了很久,可今天他不用值班,按理不用起那么早难道是他还在生气,所以一走了之可也不对,昨晚欢爱后他的表现不像是会丢下她走人的样子。应该是在客厅吧

    随手抓来睡袍披上,唐糖走出卧室,还没走到客厅就闻到了饭菜香,仔细听还能听见厨房传出的嗡嗡响。

    她一阵小跑冲到厨房,拉开移门,正在榨果汁的宋博彦听到响动回过身子,还没来得及斥责她怎么不穿鞋,她就像一枚弹一样冲了过来,紧紧抱住他的腰。

    于是万千话语,最终变成一声叹息,笨蛋,一点都不乖。

    他放下手中的猕猴桃,在围裙上擦干净手,再提起她的腰,将她抱离地面,示意她踩在自己脚背上,饿了吗

    唐糖点头,肚子应景地发出一阵咕咕响,佐证她到底有多饿。

    宋博彦失笑,看来真饿了,那去洗脸刷牙,穿好衣服出来吃饭。

    等她洗簌出来,早餐已摆好,热腾腾的花生粥,香喷喷的煎饺和蛋,还有新鲜的蔬果汁。

    她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,称赞道,好丰盛。

    这就算丰盛要求可真低。他按着她的肩膀坐下来,快吃吧,吃完我们出去逛逛。

    去哪里唐糖问。

    随便。宋博彦盛了碗粥递给她,来了真么久,都没时间陪你好好逛街,太对不起购物天堂的称号了。

    我不缺什么。唐糖一本正经地说。

    宋博彦没好气地瞥了一眼,知道你不缺,可我想给自己的女人买东西,行了吧

    唐糖微愣,眼睛笑得弯弯地,行。

    他们刻意避开游客密集的中环和尖沙咀,直接开车去了圆方,不过一圈下来,还是两手空空。

    宋博彦侧头看了眼身边的女人,你什么都不买,该不会是为我省钱吧

    谁说什么都没买。唐糖举起手中的冰淇淋,这个不是你买的吗

    宋博彦翻了个白眼,这个才几毛钱

    158港币呢。唐糖纠正,顺便挖了一勺冰淇淋喂到他嘴里,很贵了。

    宋博彦含下冰淇淋,把话题又转回来,刚才在b家看到的大衣不是挺好的吗

    唐糖回忆了下,摇摇头,那种款式我已经有两件了。

    那a家橘红色手提包呢

    颜色太跳,拎着上班不合适。

    f家的鞋子总适合上班了吧宋博彦问。

    唐糖想了想,还是摇头,鞋柜都装不下了,不想买鞋。

    宋博彦抽气,怔怔凝视着她,下一刻,他突然拖起她的手,径直走向f家的专卖店,指着她刚才试穿过的两双鞋,对店员说,开单。

    不

    拒绝的话还未出口,就遭到他警告的冷眼,令她只好乖乖噤声。旁边的店员看着这对璧人,暗自感慨,世界之大,无奇不有,见多了女的逼着男人买东西给自己,从没想过,有一天还能反过来,男人硬要买,女人还撅嘴不乐意的。

    在宋博彦的强权下,两人总算满载而归,就近吃了饭,唐糖突发奇想,要去星光大道看灯光表演。

    他们到的时候,表演已经开始。唐糖挤到人群里,找了个位置,爬到栏杆上坐着,像普通游客一样看着两岸摩天大楼打出镭灯光,兴奋地指指点点。

    注视着她被灯光映照的脸,宋博彦宠溺地笑了笑,你在香港住了那么久,都没来看过吗

    看过啊。唐糖头也不回地答。

    看过还这么兴奋宋博彦不解。

    唐糖微扬起头,绽放出灿烂的微笑,那不一样,这次是你陪我来看的。

    宋博彦心中一突,动容地望向她,傻子。

    喜欢傻子,那你更傻。唐糖不客气地回驳。

    那你是小傻子,我是大傻子。宋博彦用力揉了揉她的脸。

    唐糖张牙舞爪地嘟起嘴,刚想反扑回去,忽然觉得眼前一黑,恶心感瞬时袭上口,呃、呃

    这突如其来的反应把宋博彦脸都吓青了,急忙把她从栏杆上抱下来,手拍着她的后背,怎么回事哪里不舒服

    唐糖没说话,只是扶着栏杆一个劲地呕。

    宋博彦心疼得揪起来,他手足无措地望着脸色惨白连连干呕的女人,倏然间一个念头从脑海闪过,老婆,你该不会是怀孕了吧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来了,来了。抽空码字不容易,这章基本上是手机上打出来的啊知道你们不会催我,可是编编催得紧,没办法,我只能顶着压力写。

    嘿嘿,大家的谅解让秋感动死了,至于那些邪恶和掉节的猜测脑补,秋没看到,没看到,o∩∩o哈哈~

    这章其实差点写岔了,因为写到我喜欢的沈牧梵,一激动就打了很多字,回头一看,不对,连忙减掉一部分,以后放在他的番外,或者坑里吧。

    hoho,话说,预览的时候我发现这章又停在了你们会抓狂的节奏上,我真的去买钢盔去

   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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